Monday, November 10, 2008

Watch :: 手錶

在我15嵗那年 她說她要去遠方工作
於是我買了一個分紅色電子手錶要送給她
可惜在還沒能送到給她時 我們結束了

在我17嵗那年 我們重見
想回兩年前未能把那個手錶送給她
於是我買了一個陀錶要送給她
可惜在還沒能送到給她時 我們又結束了

在我18嵗那年 我們又聯絡了
因爲以前買了兩個手錶都未能送給她
於是我又買了一個GUESS女款手錶要送給她
可惜在還沒能送到給她時 我們又再一次結束了

後來我拿著那個女款手錶去換了一個男款的GUESS手錶
一戴就戴了近10年 回想起來的結果
好像在告訴我的人生是不能送手錶給女孩子的

2008年11月10日下午 我約了她出來喝茶
她依然這麽美 聲音依然這麽好聽
這個10年的手錶 我終于送到給她了
這10多年來的心思 她終于明白了
這10多年來的心願 我終于了結了


*Phrase of the day :: No

*今日金句 :: 無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shud be 守錶 ma, no?
anyway, gung hei gung hei.

fung said...

ya..it should be 守錶. thanks

mika wong said...

好羡慕那女生。。。感动~